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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新之环保(836780)发布公告称,通过协议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张海刚变更为龚杰卡。
据悉,2017年7月31日,收购人龚杰卡与张海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龚杰卡收购张海刚所持有的23.77%股权,已于11月8日转让完成,龚杰卡现将直接持有新之环保30.09%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犀牛之星APP显示,新之环保主要经营消费后聚乙烯的再生循环利用,即聚乙烯的回收、加工生产、销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