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正大股份(833651)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子华(被告)与朱武华(原告)合同纠纷问题,公司目前正在涉及诉讼。
公告显示,原告与被告于2009年签订了《签约书》约定一同开办新公司,原告提供电磁阀技术,被告负责项目进程和保密工作,正大股份负担设备费、住宿费、回中国交通费等费用。《签约书》中约定,若被告中途中止项目或拒绝与原告成立公司,被告需向原告支付400万元。
最终被告并未与原告共同开设新公司,且原告认为正大股份因原告提供的电磁阀技术而受益,故向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被告与正大股份向原告支付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