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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宇科技涉股票发行居间服务费诉讼 金额合计104万  

1298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18-05-15 22:04

5月15日,飞宇科技(831237)发布诉讼公告。公告显示,飞宇科技此前拟向上海麦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102.6万元居间服务费及逾期利息,公司反诉被驳回,于2018年5月11日向上海麦是提起诉讼。


具体情况为:

2016年底,飞宇科技与上海麦是签订协议,约定由上海麦是为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后公司调整资本运作发展规划方案,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股转系统发布了《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新增股东以3.6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股份570万股,认购金额为2052万元。2017年10月,上海麦是称,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上海麦是介绍认识,提出要求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2322万元。
 
2018年3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飞宇科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麦是居间服务费102.6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68,349元,由上海麦是负担153022元,飞宇科技负担15327元。
 
对于上述判决,飞宇科技反诉被驳回,于近日提出诉讼请求:
(1)撤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
(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飞宇科技提出上述请求的依据为:《战略并购投资全案顾问协议书》已经解除,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此后认购增资的行为与该协议无关;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增资的行为,其本身不属于《顾问协议书》 约定事项,双方也未就此达成新的居间合同。

飞宇科技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