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密码输入错误
密码输入错误

忘记密码?

扫码登录

请使用最新版本犀牛之星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加载更多>>

新三板改革再提速,精选层审查细则、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出台!

2931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20-02-28 21:02

2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3件新三板改革有关业务规则,包括《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精选层审查细则》)和《挂牌委员会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挂牌委员会细则》)2件业务细则,《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发行承销实施细则》)1件业务指引,明确了市场普遍关心的精选层挂牌审查、挂牌委员会管理及发行承销有关业务办理的要求。

精选层审查先由股转审查再报送证监会发行核准

《精选层审查细则》在审查内容上,重点关注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要求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聚焦于发行人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质量,重点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角度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不对投资价值做判断。

在具体的审查程序上,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进行自律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并将申请文件与自律监管意见、相关审查资料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核准程序。

《精选层审查细则》显示,如申请人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票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股票回购等情形,股转公司将不予受理。

在具体的审查日期上,《细则》明确了股转公司在受理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出具自律监管意见或作出终止精选层挂牌审查的决定。 

精选层委员会由5人组成,4名为股转以外委员

新三板挂牌委员会由来自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自律监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基金公司等市场机构的专业人士组成,总人数不超过50名。按照分层次差异化管理的监管思路,挂牌委工作程序实行差异化安排。

而在精选层挂牌的,则参会委员由5人组成,其中4名委员为来自全国股转公司以外的委员。挂牌委委员从法律、会计、行业和监管等多角度,对新三板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审查进行专家把关和监督。

《发行承销实施细则》明确三种发行方式具体流程

《发行承销实施细则》明确了投资者参与询价及申购的方式、申报单位、询价申报规则。同时,还明确了明确了询价、竞价及直接定价三种定价方式下的具体流程,规定了定价及申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便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执行。

三种不同的发行方式,也采用了不同的定价方式和流程。其中,询价发行要求主承销券商在询价结束后,根据与发行人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哟欧晓报价条件等,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根据剩余的报价确定发行价格。

而竞价发行则要求主承销商需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按照价格从高到底的顺序进行,同一价格的,按照申报顺序有后向前剔除。

直接定价相比于前两者则容易得多,投资者只需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通过证券公司即可进行申购委托。

《发行承销实施细则》提到,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购时,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且不得超过9999.99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报无效。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评论 0条评论
暂无相关评论信息

购买文章

实际支付: ¥0.00

微信支付:

客服热线:0755-86933318

提示

返回修改
提交反馈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