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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公司年内已收500张监管函 信息披露不规范成“重灾区”

181 0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8-08-14 14:25

今年以来,已有42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508张监管函(主体仅为公司,下同),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4家。

其中,信披不规范成为处罚重头因素,已有百余家挂牌公司因为未按时披露2017年年报收到监管函。

业内人士认为,从严监管是进一步促进新三板挂牌企业完善信息披露行为的有力措施,有利于新三板的长期稳定发展。

主办券商方面,今年以来某西部地区大型券商卷入的监管函最多,大部分是因未能按时披露受罚。相关人士认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规范程度不断提升,有利于促使主办券商的专业性提升。

监管函数量同比增长2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共计11079家,其中基础层10142家,创新层937家,挂牌家数较今年年初减少551家。

从监管规范力度来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42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508张监管函,而去年同期,有37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收到了410张。今年以来,收到监管函的挂牌企业较去年增加了54家,同比增长24%。不难看出,监管层对挂牌企业的违规惩处力度更大。

在508张监管函中,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信披不规范成为重头因素。

尤其是今年5月份,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按时披露2017年年报的百余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了监管。5月1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对459家未按时披露2017年年报的新三板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后,监管层多次明确表示,信息披露是挂牌公司的法定义务,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构成信息披露不规范,希望各市场主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统计,还有不少挂牌券商因其他信息披露不规范行为收到监管函。其中,包括挂牌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及时披露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或质押冻结信息、已发生重大诉讼信息、相关信息披露出现差错等信息披露不规范行为。

此外,新三板挂牌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股人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交易过程中多次以接近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边界的价格进行反向交易,严重影响相关股票当日收盘价的违规交易行为、重组程序违规、公司对外担保等违规行为,也是监管层发函的主要因素。

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是进一步促进新三板挂牌企业完善信息披露行为的有力措施,有利于新三板的长期稳定发展。

近日,新三板首批中报亮相。截至目前,已有1309家新三板企业发布2018年中报,其中有92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盈利,380家目前暂为亏损状态。

涉及70家主办券商

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办券商来看,今年上半年共有70家主办券商负责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监管函。

其中,某西部地区大型券商涉及的最多,大部分持续督导挂牌企业是因未能按时披露2017年年报受到监管。

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质量的“代言人”,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能力,成为衡量券商新三板业务实力的指标之一。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申万宏源证券的持续督导家数最多,高达61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其次是安信证券和中泰证券,分别为549家和467家。此外,东吴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东北证券、中信建投和兴业证券的督导家数也在300家以上。

“事实上,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规范程度一直在不断提升。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办券商,在督导挂牌企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等业务方面的要求明显增强。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不尽职的行为给予严惩的力度也在加大,这不仅促使主办券商的专业性明显提升,更有利于新三板市场质量的整体提升。”一位券商研究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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