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密码输入错误
密码输入错误

忘记密码?

扫码登录

请使用最新版本犀牛之星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加载更多>>

受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信披不规范等影响 安凯达收证监会警示函

1158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18-03-22 16:52

3月22日,安凯达(830811)公告称,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来的《贵州证监局关于对贵州安凯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情况为:

(一) 安凯达控股股东贵州安凯达活性石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向公司借款 1800 万元,后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归还,构成资金占用。

(二) 上述资金占用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进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不及时。安凯达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与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为“偿还石灰公司所欠债务本金”,但公司披露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披露不准确。

(三) 安凯达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收到水城联社贷款 1800 万元,但公 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决策程序不规范。

鉴于上述情况,贵州证监局对安凯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评论 0条评论
暂无相关评论信息

购买文章

实际支付: ¥0.00

微信支付:

客服热线:0755-86933318

提示

返回修改
提交反馈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