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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 盛纺股份及董事会秘书均收股转公司监管意见函

617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17-11-01 16:52

信披违规 盛纺股份及董事会秘书均收股转公司监管意见函

11月1日,盛纺股份(83299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31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邱邦胜的监管意见函》。

公告显示,经全国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调查,在2015 年,公司存在弘博纤维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博纤维”)等9 家关联方,并与弘博纤维发生合计459.77 万元的关联交易;截至2015 年末,公司对弘博纤维的应收账款为29.17 万元,其他应付款为1.80 万元。董事会秘书邱邦胜未如实填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五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邱邦胜出具监管意见函。

盛纺股份表示,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加强学习、积极整改,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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