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凌达汽车(83859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悉,截止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迟至2017年5月26日才予以披露。截至2017年8月30日,公司未在2017年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截至目前仍未予以披露,公司已连续两次逾期披露定期报告。
上述行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将于2017年10月16日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接受监管谈话。
犀牛之星(ipo3.com)自选股显示,凌达汽车主要从事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用织物面料及座椅面套。公司2016年实现营收2.35亿,净利润785.8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