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股转公告四家挂牌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根据《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他们调整出了创新层,第六元素就是其中一员。
5日31日晚间,第六元素(831190)发布公告,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2015 年,第六元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无锡格菲电子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格菲”)100%股权。
在此过程中,第六元素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标的进行评估:无锡格菲评估值为15367万元,评估增值率 680%;收购交易价格为1.5亿元;收益法下,预测无锡格菲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3982 万元,净利润为-75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75万元。
但现实是,无锡格菲 2015 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 1404万元,净利润-115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199万元,未达到评估预测金额的一半。
对此,股转公司认为:坤元资产评估存在盈利预测时未审慎考虑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的经营特点,对公司经营风险估计不足,估值过程中对石墨烯触控屏业务市场推广过于乐观;未根据无锡格菲产品对未来销量、增长率及销售收入进行预测分析,对未来营业收入预测依据不足,预测数据与实际经营数据差异较大等问题。
鉴于上述事项,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三十二条规定,股转对第六元素、坤元评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江苏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届时一并提交书面整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