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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晶光电董事长交易违规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538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17-05-22 19:11

丽晶光电董事长交易违规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5日22日晚间,丽晶光电(831777)发布公告,公司股东姚万钧5月19日收到股转公司发来的《关于对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姚万钧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董事长姚万钧于2016年8月31日上午11:01左右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卖出100万股,与一致行动人陶加华(当日不存在买卖行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由90.92%变化为80.92%;于2016年8月31日上午11:06分左右,卖出丽晶光电136375股,与一致行动人陶加华(当日不存在买卖行为)合并计算后的持股比例由80.92%变化为79.55%。2016年8月31日,公司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行为违反了《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构成股票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公司对姚万钧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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