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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亿传媒受政策影响 户外广告业务被终止

来源:东方财富网 2016-12-29

新三板在线讯12月28日,华亿传媒(835278)发布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施行对公司业务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厦门华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传媒”、“公司”)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部分条款将对公司“媒介平台运营”版块相关业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其中,《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不得使用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高架桥以及跨线桥以电子显示方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据悉,《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司将根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划指示时间,逐步对现有的户外天桥LED广告屏进行拆除。

华亿传媒表示,户外天桥LED广告业务是公司三大主营业务版块中“媒介平台运营”版块的主要业务之一。2015年,公司户外天桥LED广告业务营收为628.19万元,占公司全年销售收入的14.85%;2016年1-6月户外天桥LED广告业务营收为191.82万元,占公司2016年1-6月销售收入的15.82%。

受此事项影响,公司“媒介平台运营”版块中的户外天桥LED广告业务也将于拆除公司现有的户外天桥LED广告屏后自动终止。预计相关拆除成本约为人民币21万元。

拆除户外天桥LED广告屏的事项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户外天桥LED广告业务的终止将对公司2017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一方面,积极委派商务代表及时与现有户外天桥LED屏广告合作客户进行沟通协商,通过“转投其他媒体”、“加密投放”等方式,妥善解决了合作客户剩余广告的刊播履约问题,获得了客户们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由此避免了合同纠纷。

另一方面,该事项仅对于公司“媒介平台运营”版块中的户外天桥LED广告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并未影响公司其他主营业务。公司将进一步巩固现有其他未受影响的业务板块。

下一步,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城市更新营造”业务,并通过申请相关资质和招募相关工程技术类专业团队等方式,打通“城市更新营造”产业链条的上下游,打造形成“文化包装--策划设计—施工营造--价值实现”的一条龙服务系统,从而抵消拆除户外天桥LED给公司带来的业绩缺口。

新三板在线获悉,华亿传媒于2016年1月6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业务以内容产品供应、媒介平台运营、展览展庆服务为核心,兼营文化创意产业多项投资运营等项目,是集杂志出版、内容供应、视觉创意、媒介运营、展览服务、展庆执行等多项商业功能于一体的智力密集型文化创意产业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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