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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披违规 ST威能收监管函

来源:资本邦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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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威能(834851.OC)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披露,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的事项有关联资金往来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且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部分关联购销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重大讼诉未及时披露等。

  1、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8年8月至12月,关联方山东泰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汽控股”)占用公司资金2594.22万元。2019年1到3月,泰汽控股占用公司资金356.17万元,于2019年3月25日全部归还。2018年关联方青岛泰汽电动车辆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4万元,于2019年7月15日归还。上述关联资金往来,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2、部分关联购销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2018年7至12月,公司向关联方山东泰丰新能源车辆经贸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共计42.28万元;2018年6月,公司向关联方山东泰汽电动车辆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金额7.91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对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3、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18年11月,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租赁合同纠纷,涉及诉讼金额占公司2019年年末净资产16.47%,对公司财务稳定及正常经营生产重大影响,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及进展情况。

  ST威能表示,本次监管关注未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接受中国证券会山东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

  2、公司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划(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专业水平,同时加强监管规则学习,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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