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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琼中农信(430753)遭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公司聘任两名主任助理并实际履职,但其任职资格未经监管部门核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第九十六条“……其他虽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实际履行本条前两款所列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按银保监会认定的同类人员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不得到任履职”的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拟拟对公司作出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两位主任助理高管任职资格已于2018年12月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核准。
(文章来源: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