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密码输入错误
密码输入错误

忘记密码?

扫码登录

请使用最新版本犀牛之星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鹏盾电商及实控人因涉嫌违规遭行政监管

来源:资本邦 2018-12-19

K图 830990_60

  鹏盾电商(830990)于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傅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鹏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傅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的公告

  公告显示,鹏盾电商存在以下涉嫌违规事实:

  1。在2015年及2016年年度报告中,通过虚增信息服务收入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导致公司2015年及2016年年度报告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直至2018年3月21日,鹏盾电商才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进行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公告》。

  2。鹏盾电商自2014年 8月13日挂牌以来,实际控制人傅灜、傅炳荣存在直接及通过他人账户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其中,2014年8月14日至12月31日,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 964.04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分别为3500.29万元、2632.67万元及6658.22万元。鹏盾电商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

  3.2018年1月,鹏盾电商将全资子公司宜兴市苏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灜,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直至2018年3月29日,鹏盾电商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2018年3月29日、4月11日才先后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该项关联交易。

  针对上述3项违规事实,鹏盾电商及傅瀛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证监会对鹏盾电商和傅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资本邦获悉,鹏盾电商2014年8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电子商务,油品销售,船舶燃料油的供应服务 ,会展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文章来源:资本邦)

提交反馈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