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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了对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公司对个别工作人员私下通过微信与客户联系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保证收益等问题负有管理责任,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提醒公司关注工作人员在业务推广、客户招揽过程中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到位等问题,及时采取加强执业教育、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等整改措施。
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2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浙江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