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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主办券商”)为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元环保”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对双元环保2017年年报审核过程中,主办券商关注到:
双元环保挂牌前,公司、公司股东、吉林市华睿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华睿信基金”)签订了《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包含对赌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吉林市华睿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第9.1条 若双元环保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股转系统挂牌成
功,则丙方承诺双元环保公司2016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00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6年和2017年、2018年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税后净利润,并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准);
第9.2条 如双元环保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股转系统挂牌成
功但双元环保在2016年和2017年、2018年实际净利润低于9.1条
约定的业绩目标,丙方1(柴荣峦)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对公司估值
进行调整,甲方有权要求丙方1及其一致行动人以现金方式退还甲方
已投资金额与新的估值计算出所持有股权对应的应投入的资金的差额。即(1-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承诺净利润)*甲方投资金额。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柴荣峦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哲、柴博、白海涛、白海捷。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0日正式挂牌,但公司2016年、2017
年净利润合计金额不足1,000万元,已触发上述条款。
根据公司反馈,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触发对赌条款的事项与吉林华睿信基金协商沟通,双方尚未达成明确的解决方案,也未签署其他任何有关对赌生效的协议或承诺。
公司不存在与该对赌条款相关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上述情况,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加强与吉林华睿信基金的沟通联系,妥善解决对赌条款触发的后续事宜,避免投资者纠纷,避免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发生,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