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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精瓷因未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遭风险提示

来源:东方财富网 2018-04-17

4月16日,华硕精瓷(837279)因未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遭其主办券商中银国际风险提示。

公告显示,2016年12月,华硕精瓷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硕嘉泰精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硕嘉泰”)与第星油压工程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星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第星公司以其厂房对华硕嘉泰增资,认缴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华硕嘉泰注册资本的32.26%,房产和土地估值总价超过3,000万元。

华硕精瓷201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87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5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就上述交易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未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在知悉上述情况后,要求公司立即申请股票停牌、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补充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017年1月12日,公司向股转系统提交了暂停转让申请表,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3日开市起停牌。目前,公司股票仍处于暂停转让状态。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主办券商并未收到公司提供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文件,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主办券商自2018年3月27日起,已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多次督促华硕精瓷及时按照上述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华硕精瓷的持续督导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华硕精瓷于2016年5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碳化硅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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