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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民生冷因信息披露违规 收到证监会警示函

来源:凤凰网 2018-03-02

原标题:ST民生冷因信息披露违规 收到证监会警示函

  中国证券网讯 (见习记者 郭净净 记者 卢梦匀)3月2日,新三板公司ST民生冷发布公告称,于3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7号)。

  据了解,公司逾期披露定期报告,2016年中期报告和2016 年年度报告分别于2016年10月26日和2017年6月30日公告,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同时,公司逾期披露公司重大事项。2016年4月29日至8月15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王兰及股东赵思智、赵杰累计质押所持有的3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875%。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东上述股权质押行为。

  此外,公司逾期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2016年6月3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郭时伟的申请,依法作出《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民生冷链股东王兰、赵杰、赵思智、刘宸希、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200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2016年6月13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公司迟至2016 年9月6日才被露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司还逾期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多起诉讼案件和被执行情况,截至2017年10月20日,公司已披露涉诉案件18起,累计涉诉金额约946.41万元;公司已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兰涉诉案件15起,累计涉诉金额约2512.29万元,均未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后及时披露以上诉讼事项,也未在法院判决文书送达后及时披露诉讼进展以及判决执行情况。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未披露2016 年股东大会决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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