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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135 证券简称:中源智人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中源智人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抵押及连带保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新型OLED显示屏及机器人智能装备,3D曲面全贴合设
备的业务量订单大量扩增,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湖支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3年,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或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道权拟以其位于福田区金地工业区沙咀工业厂房120栋第5层的土地、房产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道权及其配偶郑虚拟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不超过1000 万元;上述相关合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黄道权先生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1.56%的股份,黄道权之妻郑虚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黄道权与郑虚夫妇合计间接持有中源智人61.60%的股份,黄道权和郑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黄道权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虚为公司董事。
黄道权先生拟以其个人资产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同时黄道权先生及其配偶郑虚拟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抵押及连带保证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之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黄道权和郑虚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东省宝安沙井
黄道权 宝安大道东禧园 自然人 _________
3C1206
广东省宝安沙井
郑虚 宝安大道东禧园 自然人 _________
3C1206
(二)关联关系
黄道权先生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1.56%的股份,黄道权
之妻郑虚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黄道权与郑虚夫妇合
计间接持有中源智人61.60%的股份,黄道权和郑虚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同时黄道权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虚为公司董事。
(三)其他事项
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鉴于公司新型OLED显示屏及机器人智能装备,3D曲面全
贴合设备的业务量订单大量扩增,公司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3年,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或贷款合同为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道权拟以其位于福田区金地工业区沙咀工业厂房120栋第5层的土地、房产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道权及其配偶郑虚拟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不超过1000 万元;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无
(三)利益转移方向
无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的资金发展需求,稳定了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周转。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源智人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源智人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