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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64
证券代码:831570 证券简称:鸿益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犍为分公司
签署生产物流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9月20日,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与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犍为分公司(以下简称“联峰盐化”)签订的《生产物流承包合同》。
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在联峰盐化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南阳乡双龙桥的厂区内就生产物流外包项目上进行合作。
上述合同签订事项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它审批手续。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犍为分公司是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之一。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工信部颁发的99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精制食用盐、调味盐、工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生产销售。
三.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犍为分公司
公告编号:2017-064
乙方: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服务范围及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250G-1000G产品的包装、二次包装、
码垛、厂内转运、装车;以及除生产设备外(包括装车设备)的设备维修服务。
2、服务期限:2017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工时及工作量的确认:所有费用每月按照双方约定标准执行。当月服务 费用于次月5日前支付。
四. 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履行是公司在生产物流业务中实施新型工具的大型项目,能够大幅提高物流装卸过程中的工作效率,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在生产物流服务的战略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同周期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执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办法,履行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犍为分公司签署的《生产物流承包合同》
公告编号:2017-064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