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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环能部分原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 被环保局罚34万

来源:和讯 2017-09-12

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川东环能9月12日晚间补发公告称,公司2017年 6 月 23 日收到汉川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罚字[2017]第 10 号)。因公司相关人员信息传达不及时,没有及时告知主办券商,没有及时对该事项进行披露,现予以补发公告。

  公告显示,汉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5 月 1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收集的部分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进入尾水管网外排,汉川市环境监测站对公司汉北河排放口取样监测,COD 排放浓度为 138mg/l,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标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环境保护局对川东环能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处罚款343634.46元。

  资料显示,川东环能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3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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