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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龙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称对相关制度理解错误

来源:中国网 2017-04-20

中国网财经4月20日讯 4月19日,作为宁夏新龙的主办券商,首创证券披露公告称,近期在对其2016年年报审核过程中,发现宁夏新龙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4日,宁夏新龙与关联方山东鑫龙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活性炭冷却器设备一台,设备金额为22万元。但由于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理解错误,导致该项关联交易未能及时披露。

首创证券表示,在发现了上述违规实施之后,采取了如下督导措施:要求宁夏新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法曾出具《承诺函》;在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过后披露《关联交易公告》。(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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