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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修订公发审核规则:三大看点 现场督导将会是主要审核手段之一

524 0 来源:挖贝网 发布时间:2024-04-16 07:20

近日《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炉,《意见》要求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等纬度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为此,北交所对公发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专家表示,此次修订有三大看点。

看点一: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发行人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要求保荐机构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防范财务造假。中介机构及相关主体组织、指使、配合发行人从事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妨碍检查等行为的,可以采取3年内不接受申报文件的措施。

看点二:加强现场督导力度。这次审核规则修订强调现场督导作为主要审核手段之一,无论在申报受理、审核还是会后事项处理任一阶段,只要存在重大疑问且无法解释的,北交所均可以对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启动现场督导。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妨碍现场督导等措施的,可以终止审核、采取纪律处分等措施。

看点三:从严监管“一查即撤”“一督即撤”。今后,对于收到现场检查、现场督导通知后申请撤回或者因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否决,从而被各交易所终止审核的项目,发行人需要经过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报。可以说有效防止了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钻空子”,撤否之后立马转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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