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元亨利(838832)公告,因信披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公司表示,元亨利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多次关联担保未及时披露的情形,未予以披露的担保总金额
为5907.5万元,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9%,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7%。
此外,2015年12月10日,元亨利、谢宗选、黄旭文与郑州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 300 万,年利率20%,期限12个月,上述借款直接汇入实际控制人谢宗选账户,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元亨利信息披露遗漏行为,董事长谢宗选、董事会秘书毛娟娟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公司决定对元亨利及时任董事长谢宗选、董事会秘书毛娟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