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之星讯,11月15日消息,凯腾精工(871553)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其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的《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11月11日生效。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0 月 11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天津精工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天津精工机加工车间 2 名正在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四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