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之星讯,7月15日消息,基础层企业宏日股份(839740)发布公告,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实际贷款额度及利率以具体贷款批复为准。本次贷款由公司董事王震坤担任实际控制人的长春鸿鑫热能有限公司办公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物提供关联担保。
公司称,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犀牛之星APP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物质颗粒加工、销售,利用生物质颗粒提供供热服务,以及供热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8309.45万元,归母净利润992.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