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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公司发布6月挂牌公司监管情况通报

224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22-07-04 17:42

犀牛之星讯,7月4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2022年6月,公司对4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178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149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9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其中4家被纪律处分的公司分别为海豚股份(873170)、亚锦科技(830806)、首航直升(832494)和易航科技(831608)。其中海豚股份系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未及时进行信披和申请股票停牌;亚锦科技系由于为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首航直升系由于募资资金专户中的12.3亿元被第一大股东海航旅游违规反复占用;易航科技在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且未信息披露情况下,以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为质押,为公司股东海航集团和海航资管违规提供担保,并因海航集团、海航资管未能如期归还借款,ST易航募集专户中的16.44亿元被银行划转,构成资金占用。


此外,6月被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和其他违规三类:


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信息;二是挂牌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三是挂牌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公司治理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二是挂牌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三是挂牌公司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挂牌公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是挂牌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六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


其他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增加或减少达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二是挂牌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三是挂牌公司权益分派方案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且未申请延期。


股转公司称,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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