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之星讯,12月23日消息,基础层企业开泰石化(831928)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主要内容:
2019年,开泰石化为齐旺达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7000万元,目前该笔担保已解除;2020年,开泰石化再次为齐旺达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7000万元,两次担保均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前述两笔担保,分别于2019年3月、2020年8月补充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开泰石化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笔,共计3.6亿元,其中,2020年1月至6月提供担保4笔共2.76亿元。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0月至11月,公司再次发生担保3笔共8456万元,并于2021年4月补充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董事长、总经理赵世香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