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密码输入错误
密码输入错误

忘记密码?

扫码登录

请使用最新版本犀牛之星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加载更多>>

证监会就存托凭证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适格主体最快一个多月后可申请发行

790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18-05-04 16:50

5月4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工作程序,《CDR办法》征求意见期为一个月,征求意见完成后,将在进行必要修改且完成相应程序后发布实施。

权威人士称,除《CDR办法》以外,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正在制定过程当中,这些规范性文件作为《CDR办法》的配套细则,将在履行行业内部征求意见后同步或者稍晚于《CDR办法》发布实施。

待《CDR办法》和配套规则正式发布实施之后,企业即可以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发行CDR的申报,证监会也将启动受理相关申请的工作。

按照正常程序的时间推算,最快将在一个多月以后成行。

而在此之前,证监会早已伸出了“橄榄枝”。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明确新经济企业可以通过试点方式,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

市场人士认为,由于历史原因,BATJ等相关公司远赴境外上市,A股投资者错失了分享这些互联网巨头成长收益的机会。而CDR的推出,无疑将为新经济龙头企业回归A股扫清障碍,A股将迎来真正的独角兽企业,这也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而就在前一天,5月3日,股转公司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了2017年的年报解读。文中提到,新三板市场上“多个新经济产业已涌现出独角兽企业。有28家挂牌公司符合全球公认的新经济独角兽划分标准,集中在互联网应用、文化娱乐、新科技、新环保和生物制药产业。”这些独角兽的上市进程有望同样加快。

评论 0条评论
暂无相关评论信息

购买文章

实际支付: ¥0.00

微信支付:

客服热线:0755-86933318

提示

返回修改
提交反馈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