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鸿鑫互联(835574)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股转公司《关于给予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鸿鑫互联存在一下未经决策程序、未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16年度,公司拆借资金给关联方邹薇薇、北京股往今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柏林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恒金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兴俊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累计金额1.75亿元。
2、2016年度,公司自关联方高扬、北京柏林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恒金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兴俊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拆入资金4034.33万元。
3、公司在2017年拆借资金给关联方齐志国、任磊强、王玉静、宋永杰、杨杰萍、北京制准广告有限公司、安凯赛(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登秀商贸有限公司等,累计金额3800万。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信息披露细则》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公司对公司和董事长李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犀牛之星(ipo3.com)自选股显示,鸿鑫互联主营业务为门窗以及幕墙的设计、生产与安装。公司2017上半年实现营收2.71亿,净利1371.3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