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企业详情
质押股东
质权人
质押贷款记录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12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卉市场支行
2.63%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5.34%
--
1,820.00万
2024-03-05
2025-03-04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卉市场支行用于购货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23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2.26%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4.60%
--
1,568.00万
2023-12-18
2024-10-06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6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2.26%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4.60%
--
1,568.00万
2023-12-07
2024-10-06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28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1.18%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2.40%
--
816.20万
2023-11-22
2024-10-06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08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2.26%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4.60%
--
1,568.00万
2023-11-01
2026-11-01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综合授信担保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6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0.72%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1.47%
--
501.20万
2023-10-19
2024-10-06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李新华
2023-08-2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71%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40.12%
--
1,876.00万
2023-08-22
2028-12-31
质押说明
李新华质押股份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用于为中油销售借款担保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1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6.22%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12.64%
--
3,076.00万
2023-03-09
2026-03-08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购甲醇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8-12-19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3.54%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6.39%
--
1,405.00万
2018-11-15
2019-11-15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14,050,000股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担保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李新华
2018-08-2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5.04%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59.88%
--
2,000.00万
2018-08-06
2021-12-31
质押说明
李新华质押20,000,000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用于融资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李新华
2018-08-2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71%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40.12%
--
1,340.00万
2018-08-06
2021-12-31
质押说明
李新华质押 13,400,000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用于融资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24
7,300.00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3.54%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6.39%
--
1,405.00万
2017-11-20
2018-12-17
质押说明
质押股份用于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期间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李新华
2017-06-23
--
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41%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100.00%
--
3,340.00万
2017-03-08
2018-08-24
质押说明
质押股份用于为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与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洛银金租【2017】租赁回字第0026号《售后回租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7-03-15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4.84%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8.88%
--
1,924.00万
2017-03-10
2018-02-01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9,240,000股质押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7-03-09
--
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41%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14.93%
--
3,340.00万
2017-03-08
2017-06-21
质押说明
质押股份用于为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与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进行质押担保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7-01-16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10.07%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18.46%
--
4,000.00万
2016-12-30
2018-02-01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40,000,000股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贷款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6-12-19
2.00亿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9.69%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17.76%
67.17%
3,847.00万
2016-12-15
2018-02-01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38,470,000股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贷款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6-12-05
3.72亿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13.17%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24.15%
89.00%
5,231.00万
2016-11-25
2018-02-01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52,310,000股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贷款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6-12-05
3.72亿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4.84%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8.60%
241.99%
1,924.00万
2016-11-25
2017-03-14
质押说明
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5-12-18
2.00亿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12.59%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22.54%
--
5,000.00万
2015-12-17
2017-01-12
质押说明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50,000,000股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用于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贷款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贷款金额
质权人
质押占总股比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015-11-16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25.18%
质押占所持股比
质押率
质押股数
质押起初日
质押截止日
41.98%
--
1.00亿
2015-11-12
2016-12-15
质押说明
质押股份用于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