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密码输入错误
密码输入错误

忘记密码?

扫码登录

请使用最新版本犀牛之星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三板]因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 枫盛阳遭天津证监局处罚40万

来源:全景网 2017-06-23

全景网6月23日讯 证监会宣布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3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

其中,新三板挂牌公司枫盛阳(430431)因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其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第25条规定,构成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60条所述情形。

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枫盛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金玲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在今年5月19日,因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枫盛阳便收到天津监管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景网)

提交反馈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