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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店文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全国股转出具监管意见函

来源:和讯 2017-06-22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6月21日晚间,画店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7年 6 月 1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江西画店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股转系统[2017]343 号)

  经查明,画店文化董事会2015 年 8 月 13 日审议启动股票发行,向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4,999,995 元,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取得股份登记函。公司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 1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全国股转决定,对画店文化出具监管意见函。要求公司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接到本决定书五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举措和行为保证。

  画店文化表示,公司对违规事实和性质作出正确认识和反省,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资料显示,画店文化主营业务工艺美术品销售、会展服务和文化艺术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3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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