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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网通联:关于增加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2017年第二...

来源:中金证券 2017-06-07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70213 证券简称:微网通联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

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

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公司定于 2017

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2016年6月16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内容

2017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的股东霍尔果斯

微网通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地址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原办公地址租约到期,需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为使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现将地址变更如下:

公告编号:2017-020

变更前的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7号院2号楼8

层801”。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

号楼4层4-15室”。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章程》需相应进行修

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第一章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7号

院2号楼8层801。

修改后:第一章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

院东区10号楼4层4-15室。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董事会审核,霍尔果斯微网通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临时议案的提案人,其持有公司股份 4,378,070 股,占公司总股份21.89%,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时间符合 公告编号:2017-020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据此调整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一)会议审议事项调整为:

1、审议《关于补选程传雷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地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后有关情况说明

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由1项增加至3项。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开情况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提议函》。

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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