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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新材因中央机构编制调整 导致实控人变更

来源:东方财富网 2017-04-13

中航新材(430056)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原控股股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持有公司60.11%的股份。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因此认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为中航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而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编办复字【2016】203号《中央编办关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同意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7家事业单位划转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并对名称、编制作适当调整。

中航新材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为划转的7家事业单位之一。该控股股东调整后名称变更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仍为中航新材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11%的股份。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国有事业单位)的管理人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变更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新材表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权利,该变化对公司的人员独立、生产经营、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对公司独立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航新材虽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但因行政划转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变更,需编制披露《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中航新材已向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汇报,目前收购相关的披露文件正在积极准备中,将尽快进行补充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中航新材于2009年7月1日挂牌新三板,主营涂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涂装工程施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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