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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美股份全资子公司因产品生产不合格遭药监局处罚

来源:金融界 2017-06-12

6月9日,幸美股份(830929)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并且对针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公告显示,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静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美科技”)分别于2016年6月、8月收到广州市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6年6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静美科技生产的“植美村水嫩亮采防晒乳SPF30PA++”进行抽样检查,该产品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此外,2016年8月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静美科技生产的“泉润补水防晒乳”进行抽样检查,该产品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而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静美科技相关行政处罚。

幸美股份表示,因静美科技涉及该处罚事项的相关人员陆续离职,导致信息披露部门未能及时知晓该事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宜未及时进行披露。新三板在线获悉,幸美股份于2014年8月6日挂牌新三板,主营化妆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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