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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中金证券 2017-02-07

公告编号:2017-008 证券代码:831184 证券简称:强盛股份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应立先生具备担任总经理所必需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应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应立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应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根据惯例免除其副总经理的职务。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陈良华、陈中峻、高新华 2017年 2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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