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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时油气因重大担保事项未及时审议披露 被证监局警示

来源:中金在线 2017-05-03

5月2日天时油气因重大担保事项未及时审议和披露,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具体事由为,天时油气在2017年1月17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关联方青岛天时海洋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的贷款提供7500万元最高额度担保。

而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事前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公告。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因此青岛证监局对公司给予以警示。

天时油气表示,公司会采取措施,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业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积极配合主办券商的督导工作,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天时油气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股票已于2017年3月29日暂停转让。5月2日,公司宣布预计披露年报的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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