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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才股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来源:中金证券 2016-12-29

公告编号:2016-029

证券代码:430417 证券简称:良才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良才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1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四)发行方式

公告编号:2016-0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担保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十)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

(十一)本次债券申请挂牌转让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债券申请挂牌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二)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告编号:2016-02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苏州良才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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