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密码输入错误
密码输入错误

忘记密码?

扫码登录

请使用最新版本犀牛之星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汉唐自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改版)

来源:中金证券 2017-01-09

证券代码:430124 证券简称:汉唐自远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改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

公开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

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应当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股转系统”)报备。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或补充流动资金。

第九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用途使用,且按照

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用途、金额、款项支付或划拨时间等,经如下审批流程后方可支付或划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或子公司)申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或子公司)领导审批→公司财务部审批,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30%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予以支付或划拨。公司通过上述分级审批程序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

第十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

第十一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基本满足保本要求;

(二)流动性好;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第十二条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工作

日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四)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

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该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议案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应当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

第十六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后2 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募集资金用途;

(三)新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四) 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

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

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详细记录募集资金存放开户行、帐号、存放金额、使用项目、逐笔使用情况及其相应金额、使用日期、对应的会计凭证号、对应合同、批准程序等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权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

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时一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接受主办券商每年至少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乘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视情

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情节严重的,公司应上报上级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

提交反馈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