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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来源:中金证券 2016-09-19

证券代码:430214 证券简称:建中医疗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上海建中医疗器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建中医疗器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储存

第五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劵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劵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应当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公司应当按照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主办券商并公告。

第八条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九条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和本制度规定,履行申请和分级审批手续,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签批,财务部执行。

募集资金支出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一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二条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转让日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四)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第四章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

第十三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所列用途使用。对确因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四条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转让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的募集资金用途;

(三)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第五章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存放开户行、账号、存放金额、使用项目、逐笔使用情况及其相应金额、使用日期、对应的会计凭证号、对应合同、批准程序等事项。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募集资金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的,适用本制度。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海建中医疗器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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