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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装饰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提名和任免的独立意见

来源:中金证券 2016-09-09

公告编号:2016-034 证券代码:430376 证券简称:东亚装饰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提名和任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实施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杨建强先生、陈相华先生、杨天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涌青先生、段超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通过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资格。被提名的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涌青、敬志伟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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