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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晓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来源:中金证券 2016-08-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基本情况

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晨晓科技,证券代码:835820,以下简称“晨晓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作为晨晓科技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近期在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知悉,公司2016年1-6月存在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晨晓科技资金占用的具体明细如下:

借款人姓名 与公司关系 借款起始日 金额(元) 备注

王志骏 实际控制人 2016.04.21 1,60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归还

王志骏 实际控制人 2016.01.04 1,50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归还

王志骏 实际控制人 2016.05.13 226,230.00 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归还

王志骏承诺于2016年9月30日前归还资金占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公司利息,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能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王志骏承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公司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开展了现乘查。经核查,2016年1-6月,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为3,326,230.00元,截至本公告发出日,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归还公司。

二、公司整改措施及承诺

公司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相关事项未能及时予以披露。我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并督促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追认审议,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我公司已向晨晓科技出具了《督导函》,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按照借款协议及承诺履行还款义务,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规范公司治理,日后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三、风险提示

我公司作为晨晓科技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醒: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则可能引发公司治理风险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有可能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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