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证券代码:430114证券简称:永瀚星港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飞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卢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通过提名卢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卢彤:男,中国籍,1968年4月生,法律硕士,曾任北京第五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融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拟向深圳市源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卢彤发行不超过1050万股(含105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14元,其中1.00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预计融资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含1200万元)。
深圳市源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然人卢彤则为公司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自然人股东范飞舟、陈智周、范振符均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并出具了放弃优先认购的承诺书。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深圳市源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卢彤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该等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万元。”《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75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公司章程变更;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