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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5-014
证券简称:赛特股份 证券代码:833225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侯庄路60号)
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的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释义......4
一、公司基本信息......5
二、 股票发行计划...... 6
(一)发行目的......6
(二)发行对象......6
(三)发行价格......6
(四)发行数量......6
(五)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7(六)本次发行股票无限售安排,发行对象无自愿锁定的承诺8(七)募集资金用途......8(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7(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7(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7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9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10五、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13六、有关声明...... 14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赛特股份指 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东大会 指 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主办券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简称:赛特股份
(三)证券代码:833225
(七)法定代表人:贾莉
(八)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吴琛
二、 股票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跨境电
商项目,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发展。
(二)发行对象
1.对现有股东的优先安排
公司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在册股东须按照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公告规定的时间与程序与公司签署股票认购合同并进行缴款,逾期视为放弃。
2.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外部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符合相关规定的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
(三)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88元/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确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普通股2,000万股。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股票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600,000元。
(五)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进行分红派息、转增股本。
(六)本次发行股票无限售安排,发行对象无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全部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新增投资者无锁定期限。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投资跨境电商项目。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涉及本次股票发行的《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
(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人数不会超过 200人。因
此,本次定向发行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核准发行的情形。
本次股票发行完毕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备案程序,不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用途,将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明显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股票发行无相关特有风险。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二)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本次发行对象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乙方用于认购股票的全部资金按照甲方公布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指定的缴款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入认购款。乙方将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
3.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后生效。
4.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无
5.自愿限售安排:
无
6.估值调整条款
无
7.违约责任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
若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指定账户进账时间为准)将其认缴的出资款汇入指定账户,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逾期利息。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不超过乙方投资总额的10%。
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未弥补之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规
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8.其他条款: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淄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一)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项目负责人:黄芯
项目组成员(经办人):黄芯、陈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