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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科技实控人、监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部分账户被冻结

来源:资本邦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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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点科技(831679)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继先、宋春影和监事易晓天因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纳入失信执行人。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

  1、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1000000.00元及利息560000.00元;

  2、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给付之日止;

  3、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申请执行费

  上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给公司经营方面及财务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公司部分帐户已被银行冻结,失信人易晓天为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由于易晓天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易晓天已向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公司将尽快组织改选工作。

  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发现部分账户被冻结。截至2019年11月13日,累计冻结金额为人民币5,860,437.05元。

  此外,公司发布涉及诉讼公告:

  2013年5月,被告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深圳科陆驱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科陆变频器产品销售合同》编号为(GY2013-05-0。-016),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高压变频调速系统”等设备,合同价款7550400元。因原告需求变化,实际履行金额10704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2014年10月10日向被告发送了1070400元的货物。截止目前,被告仅支付了货款695760元,仍欠货款共计37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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