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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违规占用资金 欧怡迪及相关责任主体被自律监管

来源:资本邦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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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怡迪”(871254.OC))发布了关于对欧怡迪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明,欧怡迪有以下违规事实:2018 年期间,欧怡迪分别向实际控制人郑胜及其控制的企业广东欧怡迪实业有限公司、蕉岭县富足长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423,000.00元、20,734,669.19元、830,000.00元,合计 23,987,669.19元,占挂牌公司 2017 年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83.84%。截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胜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上述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8年8月6日、2019年3月19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第十五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1.4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胜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欧怡迪和郑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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