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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监管公告显示,因信息披露违规,中创互动(北京)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互动)被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公告显示,经查明,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期间,中创互动向王建林实际控制的山西省长治医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 3 次,合计 340万元。上述事项由王建林直接安排公司员工执行。中创互动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
中创互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王建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 《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中创互动、王建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千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