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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消息,真和丽(838257)在完成工程后,发包方一直拒绝为其办理结算手续,也拒不支付余款,真和丽遂提起诉讼。
2016年3月24日,真和丽与佛山市南海区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佳房地产”)签订了《园林及绿化工程合同》,约定了合同工期、价款、竣工结算时间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真和丽依约履行了承包人的合同义务。2016年12月,宇佳房地产与第三方监管单位对此项工程进行了验收,共同签署了《分部工程验收证明》。工程验收检验评语及质量评定等级均为合格。
2017年3月,真和丽将结算书及全部工程资料提交宇佳房地产进行审核,宇佳房地产迟迟未按约定时限办理结算手续。经公司多次催告,宇佳房地产一直拒绝为其办理结算手续,也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真和丽遂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真和丽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宇佳房地产支付欠付工程款暂计73.5万元以及延迟支付工程款利息4.6万元。
真和丽表示,目前本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开庭,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真和丽是一家属于园林绿化行业的公司,通过招投标或议标方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是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与施工、水生态修复及水土保持工程、绿化养护及苗圃种植等业务。
(文章来源:挖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