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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纪印象大股东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 被责令改正

来源:新浪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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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月10日,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被湖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金占用问题

(一)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大股东林际军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累计占用资金1,762万元。

(二)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第二大股东张辉德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累计占用资金1,274.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问题

(一)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

(二)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2018年分别与武汉智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中天一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签订了《企业间借款合同》,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三)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8年一季报财务报表银行存款余额为7,087.56万元,实际应为82.76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05.15万元,实际应为7,209.95万元。2018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四)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现金流量表中“收到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现金”与“支付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现金”两个项目均按照零元列报,应分别按照与武汉智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中天一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资金往来总额10,500.14万元列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五条规定,导致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湖北证监局表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决定对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林际军、张辉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面自查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019年1月15日前向湖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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